哈尔滨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加入收藏 考吧(www.Kao8.cc) 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财会考试题库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客观题)、税法(二)(客观题)、财务与会计(客观题)、税收相关法律(客观题)、税务代理实务(主客观题混合)5个科目。报考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报考2个科目(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级别为免3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获得资格证书。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考试简介 | 报名条件 | 报名办法 | 报名时间 | 免试条件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 成绩管理 | 如何注册 |
推荐阅读:
您还可以看看和哈尔滨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相关的信息
更多有关注册税务师考试信息请访问:注册税务师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