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5〕23号)及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确定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重庆市合格标准的函》(渝职改办函[2015]23号),确定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60分、市级合格标准为55分。请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即日起到市会计人员服务大厅领取成绩合格单。地址: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湖霞街6号、联系电话023—6321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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