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参照国家标准,并结合自治区实际,确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3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该成绩仅做为参加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有效条件。
联系人:谢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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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会计专业高评办
联系人:李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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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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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分数线60分
全国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