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复习笔记: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5 13:00:45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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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考试(财务与会计)复习笔记: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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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上述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改造时,应将更新改造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原价。处于更新改造过程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因已转入在建工程,因此不计提折旧,待更新改造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2.企业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一)年限平均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

=原价×年折旧率

(二)工作量法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

当某年按双倍余额递减法所提折旧额小于按直线法计提的折旧额时,应改为直线法。(或最后两年改为直线法)。

(四)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

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应计折旧额----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1)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2)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

(3)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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