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 复习已经开始了,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1、实施直通放行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 严格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 ,2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二) 检验检疫诚信管理(分类管理)中的A类企业(一类企业);
(三) 企业年进出口额在150万美元以上;
(四) 企业已实施HACCP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并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
(五) 出口企业同时应具备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年批次检验检疫合格率不低于99%,1年内未发生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退货、理赔或其他事故。
2、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实施出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并动态调整。
3、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企业报检时可自愿选择检验检疫直通放行方式或原放行方式。
4、 申请实施进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一) 未列入《不实施进口直通放行货物目录》;
(二) 来自非疫区(含动植物疫区和传染病疫区);
(三) 用原集装箱(含罐、货柜车,下同)直接运输至目的地;
(四) 不属于国家质检总局规定须在口岸进行查验或处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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