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冲刺试题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1 18:04:24 浏览数: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冲刺试题二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不能如期举行。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相关内容,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强化复习试题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祝大家在未来的学习中更进一步。

一、单选试题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况中需要人民法院诉讼中止的是( )。

A、追索赡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死亡的

B、在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原告史某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法院准许的

C、法院审理的原被告的合同纠纷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被告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有关,而该刑事案件还未审结

D、追索赔养费案件中的被告胡某因为生病不能出庭的

答案:C

解析:诉讼中止的特殊原因包括:(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3)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4)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等;C正确。A是诉讼终结,BD是延期审理。

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 )完整年度。

A、当年及其后2个

B、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

C、当年及其后3个

D、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

答案:B

解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年度;在创业板上市的为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3个完整年度。B正确。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4、李某是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在其执行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的财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并获取好处费,则公司可以采取( )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

A、将李某的违法所得收为公司所有

B、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C、如果监事会拒绝起诉而情况紧急,持有10%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D、要求召开股东会解聘李某

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行为的,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5、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20万元债权。甲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乙公司,丙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将其债务转移给戊公司。如丁公司对戊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戊公司下列哪一抗辩理由能够成立()

A、甲公司转让债权未获乙公司同意

B、丙公司转移债务未经乙公司同意

C、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

D、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

答案:B

解析:(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A错误。(2)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据此可知,债务人丙公司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全部债务转让给戊公司需要得到乙公司的同意,否则该转让无效。因此,丁公司不能直接向戊公司行使代位权。B正确。(3)丙公司与戊公司之间的债务承担因未取得乙公司的同意而无效,所以,乙公司已经要求戊公司偿还债务及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债务纠纷有仲裁条款约束等都不能作为戊公司的抗辩理由。CD错误。

6、甲企业与乙企业订立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企业向乙企业提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总货款为50万元,货到付款,甲企业最迟于6月底之前发货。5月份,甲企业在报纸上得知乙企业为逃避债务,私自转移财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财产的消息,并通知了乙企业,为此,甲企业未向乙企业按时供货,甲企业的行为属于( )。

A、行使后履行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B、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C、与乙企业解除合同关系

D、甲企业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B

解析:本题考核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7、甲向首饰店购买钻石戒指2枚,标签标明该钻石为天然钻石,买回后即被人告知实为人造钻石。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欺诈为由诉请法院撤销该买卖关系,其主张能否得到支持( )。

A、不可以,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可以,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可以,因未过2年诉讼时效

D、可以,因双方系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

答案:A

解析:《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首饰店将人造钻石标为"天然钻石",构成欺诈,甲对此享有撤销权。但甲的主张不能获得支持。《合同法》第5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本案适用第1项;又根据《合同法解释》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第104条第 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所以A项正确。

8、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下列关于该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B、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亿元人民币

C、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10亿元人民币

D、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3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包括:(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 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9、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已投资持股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持股的,应在《意见》印发1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

A、3个月内 6个月内

B、6个月内 3个月内

C、1年内 6个月内

D、6个月内 12个月内

答案:C

解析: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已投资持股上述不得投资持股的企业,应在《意见》印

发1年内转让所持股份或辞去所任职务;其他职工晋升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须在晋升后

6个月内转让所持股份。C正确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因此,A选项、C选项表述错误。根据规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因此,B选项表述错误。

10、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

A、公司董事

B、公司股东

C、公司财务负责人

D、公司副经理

答案:B

解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编辑推荐:

66考试网(报名+题库)微信号(exam66)、考试宝免费题库资料微信号(kaoshibao)

上一篇: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冲刺试题一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