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冲刺试题一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2 00:03:53 浏览数: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实务)冲刺试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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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试题
1.2008年3月1日,李某因家庭琐事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和张某离婚,法院经调解使二人和好,不久李某与张某因同样理由再起纷争,李某欲再次提出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李某最早可在下列()时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A.2008年6月2日

B.2008年9月2日

C.2008年12月2日

D.2009年3月2日

【答案】B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案中,李某以同样的理由提起诉讼,应该在6个月之后提出,也即是2008年9月2日之后提出,法院才予受理。

2.甲、乙、丙各出资10万元,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为现金,丙的出资为工业产权。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资现金10万元入股。两年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巨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仅值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2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丙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C.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丁补足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丙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10万元,应承担补缴责任,但是因其财产不足以补足差额,剩余3万元由其他发起人甲、乙补足。

3.企业在向目标顾客提供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要兼顾顾客和关心社会的长远利益,要承担社会责任。这种观念是( )。

A.生产观念

B.产品观念

C.推销观念

D.社会营销观念

【答案】D

【解析】市场营销观念是指企业或者公司在组织和策划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时所依据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是企业领导层对于市场和顾客的根本态度和看法,随着社会进步,市场营销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并形成了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市场营销观念和社会营销观念等几个典型的营销观念的发展阶段。其中怀有社会营销观念者认为,企业在向目标顾客提供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同时,要兼顾顾客和关心社会的长远利益,要承担社会责任。

4.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赵某持有的一幅名画为自己所有,要求法院判决赵某予以返还。法庭审理过程中丁某赶到,提出该名画其实是丁某借给王某的,要求法院判决赵某将名画返还给丁某而不是王某,本案中丁某的地位是()。

A.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王某的诉讼代理人

D.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

【答案】A

【解析】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就是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第三方当事人。丁某主张这张画是自己借给王某的,自己有该画有所有权,其享有独立的请求权,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甲、乙、丙、丁四人合作创作一部小说,甲欲将该小说许可给某电影制片厂改编后拍成电影,乙则想把它许可给某网站在网络上传播,丙对这两种做法均表示反对,丁则不置可否。对此,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如果丙坚持反对,甲、乙均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B.甲、乙有权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C.如果丁同意,则甲、乙可以不顾丙的反对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D.如果丁也表示反对,则甲、乙不能将作品许可他人使用

【答案】B

【解析】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的甲乙行使的不是转让权,而是许可使用权,丙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乙行使。

6.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表述,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

B.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加入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成为其会员

C.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企业法律顾问为实现其共同意愿按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D.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作为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答案】B

【解析】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由企业法律顾问自愿加入。企业法律顾问可以成为企业法律顾问协会的会员。企业法律顾问是否成为其会员,要考虑企业法律顾问的意愿,自愿加入协会,而不得强迫其加入。

7.甲、乙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甲于l月交货,乙于10月付款。在交货前夕,甲派人前往乙处调查,取得的材料证实乙已经负债累累,根本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甲遂暂时不向乙交货。甲的行为属于()。

A.违约行为

B.解除合同

C.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D.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8.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则甲、乙之间()。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的效力。《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的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的问题。

9.下列人员中有权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是()。

A.审判长

B.审判委员会主席

C.庭长

D.法院院长

【答案】D

【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10.一裁终局原则是指()。

A.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B.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不得再就同一纠纷向同一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C.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冉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D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九条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仲裁裁决做出后,即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以受理。当然,如果仲裁裁决做出后,该裁决因当事人申请撤销或者申请不予执行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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