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辅导:逃避追缴欠税罪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3 19:22:54

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收相关法律》知识考点辅导:逃避追缴欠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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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构成特征

1.客体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

2.欠缴税款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构成本罪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有欠税事实的存在;(2)行为人为了不缴纳欠缴的税款;(3)行为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行为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到其欠缴的税款;(4)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的灾缴税款数额必须在一万元以上。

3.主体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人,扣缴义务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二)逃避追缴欠税罪的处罚

犯逃避追缴欠税罪,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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