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考试高分试题及答案4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8 22:41:59

浙江湖州中考语文试卷 小儿厌食的中医辨证论治 佳木斯历届高考状元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相关内容,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法律实务》强化复习试题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 祝大家在未来的学习中更进一步。

2001年1月,乙饭店与张某签订合作经营饭店协议,聘请张某为该店厨师。同年3月,乙饭店在该店门上方悬挂“正宗大汤包子第四代传人张某”为内容牌匾。其中“大汤”为大字,其余为小字。该店自2001年3月起经营包子,并将“大汤”作为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此时,多年经营大汤包子的甲饮食公司(1990年12月取得“大汤”牌商标注册证),发现乙饭店及张某的行为后,即向有关部门要求保护其商标专用权。张某和乙饭店辩称,制作悬挂的牌匾是对张某个人身份的宣传,且已经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甲公司因其注册商标已经超过有效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关于甲饮食公司是否享有“大汤”牌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饮食公司享有“大汤”商标专用权

B.甲饮食公司对“大汤”商标享有优先权

C.甲饮食公司的商标未注销

D.甲饮食公司的商标已注销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专用权的主体。《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甲饮食公司对“大汤”商标的专用权自1990年12月至2000年12月,加上6个月的宽展期,因此,此时甲仍为“大汤”商标的专用权人。因此,正确答案是AC。

2.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乙饭店的行为构成侵权

B.张某与乙饭店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C.“大汤”商标有效期已满,任何人均可使用

D.“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大汤”的牌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商标法》第52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因此,正确答案是A。

3.根据商标法,“大汤”商标属于( )。

A.商品商标 B.服务商标

C.证明商标 D.文字商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商标的分类。依不同标准,商标可作不同分类:按商标适用对象划分,商标分为商品商标(即用于商品,表明商标来源)、服务商标(将一个企业提供的服务与其他企业提供的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按商标的用途划分,商标分为联合商标、营业商标、等级商标和证明商标等;按商标的构成要素划分,商标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组合商标、立体商标和非形象商标等。因此,正确答案是BD。

4.关于本案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B.本案利害关系人应当先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注册之日起计算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的处理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因此,正确答案是AC。

5.关于张某与乙饭店申请“大汤”商标注册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乙饭店已经申请对“大汤”商标进行注册,因此应受法律保护

B.“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对“大汤”包子申请注册商标享有优先权

C.“大汤”包子创始人的后代传人可以使用该商标,无需申请注册

D.商标局应驳回张某与乙饭店申请的“大汤”商标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商标注册申请行为的处理。《商标法》第28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因此,正确答案是D。

推荐阅读: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经济民商法》强化复习试题汇总 

2014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企业法律实务》高分练习试题及答案汇总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