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价格鉴证师《法学基础知识》考点复习: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9 15:32:28

价格鉴证师《法学基础知识》考点复习: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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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原则

(1)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主体应当合法;(2)审理复议案件的依据应当合法;(3)审理行政案件的程序应当合法。

(二)公正原则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审查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对不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予以撤销或者确认违法;对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变更,必要时还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三)公开原则

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这个过程应当公开。

(1)行政复议过程公开;(2)行政复议依据公开;(3)复议的结果和作出决定的理由公开。

(四)及时原则

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尽快完成复议案件的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规定。

(五)便民原则

复议机关应当尽可能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保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充分行使复议申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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