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 复习已经开始了,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报检员考试的知识点,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权利:
1、核准区域内的报检权 2、接受委托报检权 3、(对商检)的如期履职、出证请求权
4、复验权 5、保密请求权 6、(对商检工作的)监督权
复验:向原商检机构或者上级商检机构直至总局提请。
不得出借报检名义供他人使用。
义务:
1、如实申报 2、提交《委托报检书》 3、按规定及时正确申报的义务
4、协助商检、及时领证义务 5、配合调查义务 6、管理报检员并承担法律责任。
管理制度:
1、 发生变更事项,必须在15日内到直属局办理变更;
2、 每年3月31日前年度审核,否则暂停报检资格;但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不用年审。
3、 我国根据评分结果及附件条件将代理报检单位实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共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B类实行便利通关和宽松的管理措施,C、D类从严监管、乃至列入“黑名单”管理。
责任:
1、保密责任 2、交费并如实追索责任,不得假借商检名义收取额外费用
3、伪造、买卖或盗窃单证的,取消注册登记与报检资格,并行政处罚
4、因违规被暂停或取消报检资格而产生的与委托人之间的经济纠纷,自行解决或法律途径解决。
5、不能因代理报检单位的代理报检行为,不免除被代理人的产品质量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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