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有(BC)。
A、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
B、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选项A错误。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选项D错误。
2、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BC)。
A、只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只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建筑工程合同中分包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