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考试复习笔记:代理的基本理论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16-01-04

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网特在考前整理了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重点难点辅导内容,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有一定的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点击下载:注册会计师考试宝典题库

1.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2.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

(1)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
(2)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或其他方式,其中书面的委托形式是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法定代理

通常适用于被代理人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指定代理

适用于被代理人既无委托代理人,又无法定代理人而又有特定事项需要代理人代理的情况。

编辑推荐:

2016年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和英语测试考试时间:8月27日

2016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时间:10月15-16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当前注会行业几个热点问题

注册会计师最新就业前景是怎么样的

欢迎加入66考试网微信公众号(exam66)(可免费在线体验考试宝典题库)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