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复习:所得来源的确定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9 06:28:14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复习:所得来源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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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1)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2)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所在地(或者个人住所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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