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下列说法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ABD)。
A、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天
B、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撤销其收购要约的,应当公告
D、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要约收购。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收购要约。
2、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有(ACD)。
A、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
B、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解散
C、收购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D、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上市公司收购后事项的处理。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