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省卫计委《关于做好2014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卫医秘〔2014〕407号)已转发至你处,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交材料。为更好地完成我市2014年护士注册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和复印件(若手册页码较多,可选择复印有学校盖章的首页及医院各科室及护理部集中盖章的最后一页)。
二、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并自行贴在《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上。
三、提交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聘用截止日期须在2014年12月31日之后;如无聘书需提交聘用合同。
四、《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除护士执业证书编码一栏全部打印,保证准确无误,不得涂改,后期录入系统生成执业证书编码,由县、区卫生局统一填写,护士执业地点一栏须同执业机构许可证名称完全一致。《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要求统一格式、双面打印,所有表格填写日期统一为2014年10月31日。
五、身份证原件由县、区卫生局进行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注册机构及县、区卫生局公章。所提交的其他复印件要求加盖注册机构公章。
六、外省中专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交外省教育厅(山东省可由教育局)所开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
七、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上报材料应完整、有序并同时提交汇总名单,做好编号,以备查找。为方便审核工作的进行,护士首次执业注册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放:《护士执业注册登记表》、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临床实习证明原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聘任证书(聘用合同)原件、体检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临床实习证明复印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聘任证书(聘用合同)复印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延续注册材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排放:《护士执业证书》、学分证明、《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每人的材料自备小夹子按顺序夹好。
八、每个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九、时间安排:市直医疗卫生机构请于11月17日、涡阳县请于11月18日、蒙城县请于11月19日、利辛县请于11月20日、谯城区请于11月21日将护士注册材料和汇总表报至市卫生局医政科进行现场审核。联系人:贾旭东,朱旭;联系电话:5121791。
亳州市卫生局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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