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跟单员考试辅导: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海关行政管理(新增内容)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7 07:23:50

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迎接即将到来的跟单员考试全面的了解的相关重点,希望这些复习指导题能是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同时也预祝您取得一个好成绩!
2012年跟单员考试辅导知识点大汇总
一、归类的依据(重要考点)
1、《进出口税则》
2、《商品及品目注释》
3、《本国子目注释》
4、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
5、海关总署发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归类的申报要求
1、海关总署制定了《规范申报目录》,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2、《规范申报目录》按我国海关进出口商品分类目录的品目顺序编写的,并根据需要在品目级和子目级列出了申报要素。在报关时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三、归类的修改
海关审核认为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名称编码不正确的,按有关规则和规定予以重新确定,并根据《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知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报关单进行修改、删除。
四、预归类
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的经营单位,可以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向直属海关申请就其拟进口的货物进行商品归类。
(一)预归类申请
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预归类申请表 向直属海关提出申请。
(二)预归类受理和预归类决定
1、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发 预归类决定书 。
2、没有明确规定的,应当在接受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按照规定申请行政裁定。
(三) 预归类决定书 的使用
申请人在进出口预归类决定书所述商品时,应当主动向主管海关提交预归类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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