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6 08:47:49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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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时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 4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2年6月16日下午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2年6月17日上午 09:00-11:00 社会工作者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6:00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三、报考程序
  报考人员须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和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等报考程序,方为报考成功。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于2012年3月22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4月11日下午17∶00止统一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报名
  2.填报流程。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非首次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填写《201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
  (二)现场资格审核
  1.区直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2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2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 — 17∶00),审核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各市报名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原则上与区直报名点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不推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广西人事考试院同意后由各市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首次报考人员须携带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和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等相应证件(验审原件,提交复印件)到所选择的报名点现场办理资格审核手续。
  (三)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1.全区报名点全部实行网上缴费(具体程序见附件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自行在网上缴费。非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修改信息报名后,直接在网上缴费。
  2.缴费时间。2012年4月11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4月13日下午17∶00止。
  3.收费标准。按区物价局、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380号文规定,报考人员应缴纳考试费客观题每人每科57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2元。
  4.发票领取。区直报名点报考人员:⑴凭网上缴费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发票;⑵发票领取时间:网上缴费后于2012年5月3日-13日全天办理,逾期的,只在每周星期二办理,发票领取时间至2012年6月16日截止;(3)发票领取地点: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人事考试院303室(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4)凡超过截止日期不领取发票的,视为不需要票据。
  各市报名点报考人员:各市报名点的发票领取方式由各市另行安排。
  5.各市报名点各组织报名费10元/人由广西人事考试院返还支付。
  (四)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对提交报考材料及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取得相应证书的,由证书签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收回证书。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再受理补报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7日上午9∶00起至2012年6月17日下午14∶30止可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自贴照片无效)。
五、试题类型
  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六、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
  (二)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七、考场设置
  本次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八、成绩管理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九、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0771-5505211。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十、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培训及教材征订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人事处(社会工作处)负责。联系人:郎廓,联系电话:0771-2802051。
十一、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0771-5864453(自治区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网上报名考务咨询:0771-5505211(广西人事考试院考务部)
  考试报名票据咨询:0771-5853282(广西人事考试院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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