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备考指导:营业税纳税期限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9 07:00:49

知识点十五、营业税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子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营业税纳税期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BD】。

  A.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B.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C.银行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D.保险公司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纳税期限。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

  下列关于营业税征税税目的正确处理是【AC】。

  A.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B.金融经纪业,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

  C.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的光租业务,按“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D.集邮和邮件的运输业务,按“交通运输业”征收营业税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的税目。选项B,金融经纪业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选项D,集邮和邮件的运输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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