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辅导: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0 16:59:03

司法考试行政法考点辅导: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

主要内容: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范围;刑事赔偿范围;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

  核心考点: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的概念(附表)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表-87)

主体要件 由具有行政职权或司法职权的机关、机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引起
行为要件 职权性;权力性;执行性;违法性
结果要件 是合法权益;属人身财产权;属直接损失;属物质损害。(故精神损害、可得利益不赔)
因果要件 行为与损害有逻辑联系并直接相关
法律要件 有法律的规定作为赔偿依据

  注意:(1)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五必须”:

  ①致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定授权或行政委托的组织。含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

  ②致害行为必须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③致害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违法”在国赔法中的表述:一是违法、二是非法、三是违反国家规定、四是错误。有以下几层意思:其一、违法归责原则中的“法”是广义的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既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法,也包括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如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公序良俗等。其二,违法既包括积极的作为性违法,也包括消极的不作为违法。其三,违法归责原则既包括法律行为违法,也包括事实行为违法。

  ④必须有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的事实。且事实是特定的、已发生的。

  ⑤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2)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赔偿针对的是违法行为,补偿针对的是合法行为;赔偿发生在损害行为之后,补偿可能发生在损害之前,也可能之后。林鸿潮认为,所谓的合法补偿、违法赔偿不要与日常生活中的好、坏等道德价值标准联系起来,区分补偿、赔偿的标准就是看是违反行政机关的保护义务,还是合法的要求行政相对人作出特别的牺牲。

  诗曰:

  主体要件很简单,立法军事门外站。中国普法网

  行为要件是重点,第一性质看职权。

  职权辨析盖住法,职权替换盖一半。

  ★★行政赔偿范围(表-88)

肯定列举 ①损害人身自由权②损害生命健康权③损害财产权④特定条件下损害名誉荣誉权
否定列举 ①行政人员个人行为致害②受害人自己致害③第三人致害④不可抗力致害

  ★★★★★刑事赔偿范围(表-89)

  诗曰:

  错拘错捕与错判,不进牢笼不赔偿。

  错拘错捕错何处,刑事赔偿有讲究,

  年龄未到免于刑,虽陷牢笼亦不赔。

  案件类型 主要含义 不赔偿的例外情况
人身 错拘案件 无犯罪事实或无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而拘留 无刑事责任能力或免于追究的人犯罪被拘留
错捕案件 无犯罪事实而逮捕 无刑事责任能力或免于追究的人犯罪被逮捕
错判案件 对无罪者判处并执行刑罚 减刑、假释、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
暴力伤害 司法人员或其唆使的人实施与职权有关的非法暴力 造成死伤 公民自伤自残行为;司法人员个人行为
违法使用武 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造成死伤
正当防卫使用武器、警械的
财产 查封扣押冻
结追缴
违法对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  
罚没财产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执行的 原判决被改变,但仍然有罪的

  ★★民事行政司法赔偿范围(表-90)

违法采取排除妨碍诉讼措施 仅限于司法罚款、司法拘留两者
违法采取保全措施 包括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
错误执行生效法律文书 指执行行为错误,而不是被执行的法律文书错误
暴力伤害 司法人员或其唆使的人实施与职权有关的非法暴力造成死伤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 司法机关及其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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