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武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从2012年1月13日(星期五)起,武汉市近100万中小学生开始放寒假。下学期,中小学、中职学生将于2012年2月7日(星期二,正月十六)正式上课,正好可以过完元宵节。

  通知要求,严禁在假期组织学生进行违规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学科补习班、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初中、高中毕业年级可适当组织学生补习,但时间不得超过10天,要认真组织、确保教学效果。

  市教育局要求,教育和引导学生过一个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过一个安全文明的春节。加强学生公民教育、安全教育和法纪教育,模范遵守市民“十不”行为准则。开展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流行性疾病防控等安全教育活动,并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继续开展“课外访万家”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初中学校要在假期组织教师家访,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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