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领取。
提交材料
领取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软考)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其他三项考试)一份、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领取时间、地点
证书领取时间:11月15日——12月15日(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八一路304号,沿街楼四楼南侧综合科(八一路与金雀山二路交汇处向南100米路东)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