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2、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发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㈠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违反出版法规受到严厉惩处。
3、有刑事犯罪记录。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规定,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