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复习重点九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5 17: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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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的含义

社会主义法治有3层含义:

1)社会主义法治专指社会主义的法律、制度。法治专指法律、制度时,常称其为法制。这是一种狭义上的法治概念。它包括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及其确立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它直接为调整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确定社会主义的社会秩序提供具体的、明确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证,主要是指各种立法活动。

法律制度是指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或者社会关系某一方面的法律规范的统称。法律制度不同于法律部门,一种法律制度可能包括几个法律部门,如所有权方面的法律制度包括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法律规范;而一个法律部门又可能包括若干法律制度,如诉讼法包括公开审判制度、陪审制度、合议制度、辩护制度、回避制度等。

2)社会主义法治特指守法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它要求全国人民、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特别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超越于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3)社会主义法治泛指立法、执法和守法。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理念、方式和目标,它是社会主义国家全部法律活动的总称。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以法律作为人们的行动准则,严格依法办事,人人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规定与宪法的规定是完全一致的。在我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全体共产党员是人民的一部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一经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全党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和自觉性。实行社会主义法治,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全部工作要以法律为依据,必须绝对遵守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在处理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具体事务或者问题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为防止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在其活动中的违法行为,需要在法律上规定监督制度。法律监督包括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专门机关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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