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经纪相关知识》复习笔记七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2 02:53:25 浏览数: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经纪相关知识》复习笔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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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这就是说,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并用,只能选择其一适用,适用了定金责任就不能再适用违约金责任,适用了违约金责任就不能再适用定金责任,两者只能是单罚而不能是双罚,否则会给违约方施以过重的责任,是不公平的。

当然,是选择定金还是选择违约金,这一权利属于守约方。

2定金责任与赔偿损失的区别:定金责任不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定金责任的承担也不能替代赔偿损失。

因此,在既有定金条款又有实际损失时,应分别适用定金责任和赔偿损失的责任,两者同时执行,这与前面所讲的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是不同的。当然,如果同时适用定金和赔偿损失,其总值超过标的物价金总和的,人民法院应酌减定金的数额。

3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在于:预付款是由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在合同履行前所支付的一部分价款。预付款的交付在性质上是一方履行主合同的行为,合同履行时预付款要充抵价款,合同不履行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预付款的适用不存在制裁违约行为的问题,无论发生何种违约行为,都不发生预付款的丧失和双倍返还。

因此,预付款与定金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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