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水平测试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五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1 09: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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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报检员考试 复习已经开始了,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1、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诚信度高、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健全、质量稳定、具有较大出口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经质检总局核准,对符合条件的出口货物实行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于查验的放行管理模式。

2、绿色通道制度实行企业自愿申请原则。

3、散装货物、品质波动大、易变质和需在口岸换发检验检疫证书的货物,不实施绿色通道制度。

4、国家质检总局对符合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核准。企业名单由质检总局对外公布。

5、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初审,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取得《登记证书》的,在批准的区域内从事代理报检

6、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重大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形式报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

7、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3月31日前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年审。注册不满1年的,不参加年审。出口货物实施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制度管理规定

8、申请实施绿色通道制度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信誉,诚信度高,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

(二)已实施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获得相关机构颁发的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评审合格证书;

(三)出口货物质量长期稳定,2年内未发生过进口国质量索赔和争议;

(四)1年内无违规报检行为;2年内未受过检验检疫机构行政处罚;

(五)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实施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应当属于一类或者二类企业;

(六)法律法规及双边协议规定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记的,应当获得原产地标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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