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报检员考试 复习已经开始了,小编为了让大家更有效率的复习,特意整理了报检员考试辅导资料 ,供大家复习,在此也预祝大家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监督管理
暂停报检资格期限届满后,原记分分值予以清除,重新记分至该记分周期终止。
暂停报检资格期间不得办理报检业务。由检验检疫机构暂时收回《报检员证》,无法收回的,检验检疫机构将予以公告。
暂停报检资格期限未满不得办理报检单位变更手续,不予出具《报检员证注销证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报检资格,吊销《报检员证》
不如实报检,造成严重后果的;
提供虚假合同、发票、提单等单据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满12分,暂停报检资格3个月。
同一记分周期内,暂停报检资格期间或期限届满后,被再次记满12分的,暂停报检资格6个月。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涂改检验检疫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单、印章、标志、封识和质量认证标志的;
其他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的。
取消报检资格的,同时取消《报检员 资格证》,3年内不允许参加报检员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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