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行测:民法剖析及真题点拨[2]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15 14:22:44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  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的法律制度。

  (1)宣告死亡的条件

公务员考试行测:民法剖析及真题点拨[2]

  ①须有失踪的事实。

  ②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一般原因失踪和在战争中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四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两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③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应依以下顺序行使申请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④须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死亡宣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如仍未获得失踪人的消息,人民法院可用判决的方式宣告该失踪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对于失踪人失踪前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其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婚姻关系归于消灭。但是,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具有相对性:一方面,宣告死亡只是法律对于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失踪人确定死亡。如果失踪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有关其已经死亡的推定可以被推翻;另一方面,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其在生存地仍然有权实施民事行为。

  (3)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是对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通常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已经死亡,只是无法证实。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也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切知道其下落,则宣告死亡的推定即被推翻,可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亦即被宣告死亡的人自始没有丧失其权利能力。

  第二,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其生存地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仍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事后查明,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死亡(自然死亡)的时间与宣告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但是,如果该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实际死亡之前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则根据宣告死亡而已经分配的遗产,应当按照该遗嘱的指定重新分配。

  第四,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第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如配偶已经再婚,则其重新建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其配偶死亡的,其与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进行婚姻登记。

  第六,在宣告死亡期间,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于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该收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

  例题:(2006年中央(一类)第113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是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故选C。

  4.法人

  (1)法人的特征

  ①法人是团体;

  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③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④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2)法人的法律特征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分类

  ①企业法人。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成为法人,例如独资企业。

  ②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如人民法院依法院组织法设立。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来确认。国家机关只有在参与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为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③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剧团、学校、图书馆、医院、报社、电台等单位。

  ④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

  例题:(2005年中央(一类)第114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企业法人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故选C。

2010年公务员考试一次通过,更多详情 点击下载[page]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培训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  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

  宣告死亡是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的法律制度。

  (1)宣告死亡的条件

  ①须有失踪的事实。

  ②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一般原因失踪和在战争中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四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两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算。

  ③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应依以下顺序行使申请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

  ④须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死亡宣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如仍未获得失踪人的消息,人民法院可用判决的方式宣告该失踪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

  (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对于失踪人失踪前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其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婚姻关系归于消灭。但是,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具有相对性:一方面,宣告死亡只是法律对于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失踪人确定死亡。如果失踪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有关其已经死亡的推定可以被推翻;另一方面,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其在生存地仍然有权实施民事行为。

  (3)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是对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通常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已经死亡,只是无法证实。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也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切知道其下落,则宣告死亡的推定即被推翻,可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第一,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亦即被宣告死亡的人自始没有丧失其权利能力。

  第二,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其生存地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仍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如果事后查明,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死亡(自然死亡)的时间与宣告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但是,如果该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实际死亡之前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则根据宣告死亡而已经分配的遗产,应当按照该遗嘱的指定重新分配。

  第四,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第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如配偶已经再婚,则其重新建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其配偶死亡的,其与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进行婚姻登记。

  第六,在宣告死亡期间,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于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该收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

  例题:(2006年中央(一类)第113题)

  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是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故选C。

  4.法人

  (1)法人的特征

  ①法人是团体;

  ②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

  ③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④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2)法人的法律特征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法人的分类

  ①企业法人。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成为法人,例如独资企业。

  ②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如人民法院依法院组织法设立。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来确认。国家机关只有在参与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为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③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剧团、学校、图书馆、医院、报社、电台等单位。

  ④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

  例题:(2005年中央(一类)第114题)

  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  )。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企业法人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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