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税务师考试将于9月20、21日拉开帷幕。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相关内容,注册税务师考试网特地整理了注册税务师考试的知识点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备考注册税务师考试!
涉税鉴证报告作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尽管鉴证的项目或内容有所差异,但构成的正文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标题。鉴证报告的标题应当统一规范为"鉴证事项+鉴证报告"。 ;
(二)编号。(新增)
(三)收件人。鉴证报告的引言段应当表明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
(四)引言。
(五)鉴证实施情况。
(六)鉴证结果。
(七)注册税务师和税务事务所的签章
(八)报告出具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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