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了解2014年证券从业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特地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辅导知识点的相关辅导的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证券从业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为一体的监管体系和自律管理体系。
(一)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 监会”)是国务院直属机构,是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中国证监会成立于l992年10月。
2.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在上海、深圳等地设立9个稽查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36个证监局。
(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1.中国证监会的职责
2.我国证监会采取的措施
(1)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2)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3)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4)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5)查司、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6)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银行账户;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报重要证据的,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冻结或者查封。
(7)在调查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限制被调查事件当事人的证券买卖,但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15个交易日: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交易日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