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4 12:14:52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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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职【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成绩的有效期限实行3年滚动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滚动管理从2000年度开始进行。

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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