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报名的通知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有关民办学校及社会人员: 注:具体考场和座位安排将在6月12日上午公布在中山教师教育网(www.pubedu.net)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栏目,请及时查阅。
五、教材说明
(一)初中、小学两学教材版本:
《教育学》 叶瑞祥 沈晓良 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ISBN:9787536 108998;
《当代教育心理学》(第二版) 陈琦,刘儒德 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4.1,ISBN:9787303042265
(二)幼儿园两学教材版本:
《学前教育学》梁志燊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3.1,ISBN:9787303009459
《学前心理学》 汪乃铭 钱峰 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10.1,ISBN:9787309045048
(三)高中、中职两学教材版本:
《教育学》王蕙 著,广东人民出版社
《心理学原理与应用》管延华 主编,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536148697
以上各层次的两学教材,学员可自行购买或者代购。凡2013年购买过相关教材的学员,请自行对照版本,选择是否购买。
六、关于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要求
(一)根据《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相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3〕8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3〕32号)和《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过渡工作的补充 通知》要求:“各市县教育局举办的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及证书发放工作需于2014年社会认定工作开展前结束,实施全国统考后此类证书无效”。因此,今年在 我院培训的教育学、心理学证书(含往年)只能用于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2015年起将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两学凭证,我院亦不再开展两学培训。
(二)师范教育类专业(含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在读期间修读了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可免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三)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者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四)学习要求:每一门课程出勤必须达2/3或以上,缺勤超过上课时间1/3(含)者,自动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