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考点知识:非流动负债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6 00:21:10

非流动负债按什么计价 非流动负债有哪些科目? 非流动负债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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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企业应通过“长期借款”科目,核算长期借款的借入、归还等情况。该科目可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本科目的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方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1.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长期借款的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长期借款(分次付息)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记入“应付利息”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 “应付利息”科目。

3.归还长期借款

企业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一—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 “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付债券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企业应设置“应付债券”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核算应付债券发行、计提利息、还本付息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借方登记归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期末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债券。

1.发行债券

企业按面值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票面金额,贷记“应付债券——面值”科目;存在差额的,还应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

2.债券还本付息

长期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借记“应付债券——面值”和“应付债券———应计利息”、“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债券的利息

对于按面值发行的债券,在每期采用票面利率计提利息时,应当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其中,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其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通过“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科目核算。应付债券按实际利率(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按照与长期借款相一致的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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