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法律知识》辅导讲义十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6-02 16: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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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关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国内学者多概括为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由于我们是在法律程序或法定程序意义上来理解行政程序的,因此,基本将两者等同。

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要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人,排除各种可能造成不平等或偏见的因素。公正原则不仅要求实际上已实现了公正,而且还要求使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有一种公正的确信感。公正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机关对所有的相对人都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为他们公正地提供各种机会。

(2)行政机关要公正地了解必要的事实真相,查明事实并收集有关的证据。

(3)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益的决定时要排除偏见,如实行回避、审裁分离、禁止单方面接触制度等。

合法原则

合法原则是指行政活动的程序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由行为者随意违反或变更。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自行采用的程序也必须遵循贯彻法律的一般精神原则。合法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程序领域的具体化。其基本内容包括: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方式、步骤和顺序进行。

(2)行政机关行使职权所选择的程序必须有利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3)违反法定程序的行为,应予以撤销。

(4)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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