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更好的掌握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的复习重点,会计职称考试网特地整理了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的核心重点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在复习2014年会计职称考试中有所帮助!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一)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的差异性
1、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主要是立法机关和部分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才能取得。
2、接受调控或规制的企业等市场主体的资格,一般不需要有专门的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其资格取得主要是依据反映主体平等精神的民商法。
(二)经济法主体资格取得的特殊性
1、虽然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的资格取得源于宪法、法律,但与一般行政主体的资格取得还是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主体职权方面,更强调有关宏观凋控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使,更强调其经济管理职能。
2、受控主体和受制主体主要由民商法确定其资格,但不排除在市场准入方面,基于产业政策的考虑,由专门的经济法规范对其主体的资格或资质条件等作出专门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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