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 P194 | 第十一章非流动资产(二) | 第十二章非流动资产(二) |
P195 | 倒数第七行 该科目应当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通过“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 P202倒数第七行 资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进行明细核算。 |
P195—p196 | P195倒数第二行到p196正数两行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即其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括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 P202倒数第二行到p203正数两行 企业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按该投资的面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
P196 | 正数第四行[例1] 正数第六行至第七行面值1000元(等于公允价值),甲企业按1050元的溢价价格购入800张,票款以银行存款付讫,不考虑交易费用。 | P203 正数第四行[例12-1] 正数第六行至第七行面值1000元,甲企业按1050元(含交易费用)的溢价价格购入800张,票款以银行存款付讫,不考虑交易费用。 |
P197 | 正数第三行[例2]以例1资料, | P204 正数第三行[例12-2]以[例12-1]资料, |
P197 | 表格上面两行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各期利息调整额,见表11-1。 表11-1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调整计算表 | P204表格上面两行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各期利息调整额,见表12-1。 表12-1持有至到期投资(债券)利息调整计算表 |
P198 | 正数第一行 根据表11-1计算,各年年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正数第九行 如果该债券以后年度未发生减值,则以后各年的会计分录可根据表11-1所列数据, 正数第十七到十八行 认为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倒数第十六行开始到倒数的第十三行 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等科目,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 | P205正数第一行 根据表12-1计算,各年年末应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 正数第九行 如果该债券以后年度未发生减值,则以后各年的会计分录可根据表12-1所列数据, 正数第十七行 认为投资收益。 倒数第十七行 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
P199 | 正数第三行 [例3]仍以本章例1、例2资料为例, | P205倒数第二行 [例12-3]仍以本章[例12-1]、[例12-2]资料为例, |
P200 | 正数第十四行到第十五行 等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账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通过“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 | P207正数第十一行到第十二行 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账科目,该科目应当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通过“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公允价值 |
P200——p201 | 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 P207——p208 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帐务处理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加息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应按奇公允价值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先现金股利,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投资的,应按债券的面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旦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在持有可供出售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债券分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位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可供出售债券为一次还本利息债券投资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受益”科目,按奇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收到的被投资单位实际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3、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发生减值后利息的处理,比照“委托贷款的核算”进行,参见第九章第二节。 4、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帐面余额的差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科目;公允价值地域其帐面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5、资产负债表日,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注:是指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或上次确认减值损失的公允价值之间的比较),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贷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 6、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债务工具),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等权益工具投资的(不含在活跃市场上没有保价、公允价值不可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在随后会计期间内公允价值已上升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事项有关的。应在原已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科目。 7、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充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应在重分类日按其公允价值,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其帐面余额,贷记“持有制到期投资”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将犯错误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8、出售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其帐面余额,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科目,按应收的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应从所有者权益专转出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