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系统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对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有独创的见解和精湛的技术,工作业绩显著,取得重大(要)价值的临床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http://www.wang1.com.cn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已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与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类别相同的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