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考生能够在2014年报关员考试 考场上取得一个优异的成绩,考吧网特别整理了报关员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进出口货物收付汇管理
1.主管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
2.法律依据:《外汇管理条例》
3.监管内容:(1)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2)资本项目外汇业务
(3)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4)人民币汇率的生成机制
(5)外汇市场
进口货物付汇管理
目的:防止逃汇行为的发生,即汇出外汇而实际上不进口商品
具体程序:
(1) 付汇时,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办理付汇
(2) 货物进口后,持“报关单付汇证明联”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出口货物收汇管理
目的:保证出口交易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一致性
方式:通过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进行出口电子数据联网核查
具体内容:
(1) 核查出口报关单数据与企业出口预收货款数据,结合企业贸易类别及行业特点,产生企业与出口对应的可收汇额
(2) 企业出口收汇,先进入企业出口收汇待查账户,填写“出口收汇说明”,连同操作员IC卡交给银行处理
(3) 银行凭企业操作员IC卡和银行工作人员的IC卡登陆核查系统,办理企业结汇或划出资金手续,同时核减出口可收汇额
编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