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13年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通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4-27 14:41:51 浏览数:

陕西省2013年导游人员年审工作通知
现将2013年全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年度审验和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范围 :凡在陕西省依法注册持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及年审工作;已考取导游员资格证尚未办理导游证(IC卡)人员须参加年审培训。

  二、时 间

  年审培训: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29日

  年    审:2013年3月1日至5月15日

  三、年审内容 :年审以导游所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机构考评为主,考评内容应包括:2013年度从事导游服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诚信服务情况、接受行政处罚及扣分情况、游客投诉反映情况以及参加年审培训情况等。

  四、年审培训

  (一)培训内容

  1、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旅游法

  3、旅游业务、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年审培训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二)培训考核

  凡在陕西省依法注册持导游证(IC卡)的导游人员,省旅游局将委托各市旅游局或省市旅游行业协会对导游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考核题由省局 统一命题,各市分头组织。省旅游局将对导游年审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统一配发陕西省导游人员2013年度年审培训合格防伪标识,防伪标识需粘贴在导游资格 证封三页面上,以此作为导游员当年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IC卡年审的依据。无此标识和年审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年审。 

  各市区旅游局及陕西九诚导游执业服务中心导游年审培训结束后,应提交年审培训总结报告及《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合格名单表》,报省局人事处办理年审培训合格标识。

  已考取导游员资格证尚未办理导游证(IC卡)人员须参加年审培训。

  五、年审程序

  (一)自我小结

  参加年审导游人员向所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机构提交2013年度导游服务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由导游所在旅行社或导游服务机构对导游员作出评价。

  (二)年审培训

  导游人员参加年审培训。

  (三)年审考评

  各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评价意见和年审培训情况作出年审考评意见,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陕西九诚导游执业服务中心评审工作参照年审程序办理。

  (四)导游证(IC卡)充分

  依据年审考评结果进行导游证(IC卡)充分。西安市辖区内导游员(IC卡)充分工作由西安市旅游局办理;西安以外各市区导游员(IC卡)充分工作由各市区旅游局统一送省旅游局办理;西安市内在陕西九诚导游执业服务中心登记的导游员由省旅游协会办理。 

  (五)总结上报

  各市区旅游局、陕西九诚导游执业服务中心向省旅游局提交导游年审总结报告、《2013年度导游员年审情况汇总表》(表一)、《2013年度导游员考评等级人员名单表》(表二)。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导游年审工作是提高导游素质的重要环节,各市区市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导游年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制定实用、有效、符合实际的 年审考评及培训方案,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加强导游队伍建设,通过年审提高导游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导游文明服务意识、自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二)年审中,各市区旅游局要对辖区旅行社的在职导游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导游人员数少于该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的20%或少于3名的旅行社进行登记并上报省旅游局;

  (三)将导游年审工作与诚信服务、文明服务创建相结合,填写《2013年度陕西省诚信导游员推荐表》(表三)积极推荐,广泛宣传诚信服务、文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导游员,达到宣传正能量的目的。

  (四)2013年度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导游人员、参加2013年导游人员等级考试取得导游中、高级等级资格的 持卡导游人员可不参加2013年度导游年审培训。但必须参加所在旅行社或导服机构的年审初评,接受本年度的年审考评,一并提交相关文件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 件,进行IC卡充分。

附件:1.2013年度导游年审情况汇总表.doc

  2.2013年度导游员考评等级人员名单表.doc

  3.2013年度诚信导游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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