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考试航空保险的险种很多,主要有飞机机身险、机身战争险、法定责任险、机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飞机残值保险、机场责任险、航空器生产厂产品责任险、政治险等。

机身一切险

机身一切险主要承保飞机在飞行和滑行中或在地面停航时被保险飞机的机身、发动机及附件设备的灭失、损坏、失踪以及飞机发生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不论何种原因而造成飞机的全损或部分损坏,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但由于以下原因而引起的飞机的损失或损坏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机械故障、磨损、断裂和损坏以及飞机设计上的缺陷和失误。以上问题实际上是一种正常的运营消耗,而不是保险应承担的责任。

2.由于石块、碎石、灰层、沙粒、冰块等所引起的吸入性损坏,致使飞机发动机逐渐损坏,这通常也被认为是“磨损、断裂和慢性损坏”,因而也不予赔偿。但由于单一事故而引起的突然性的吸入性损坏,从而使得发动机立刻不能工作,这种情况应列入保险范围内,给予保险赔偿。

3.战争及相关的危险。这些属于机身战争险承保范围。

飞机机身险中投保的金额通常是约定价值。与一般财产险不同,保险公司在承保时都需要在保险单中规定一个免赔额,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要根据免赔额来酌定保险赔偿额。

另外,在飞机机身险的保单中,还规定以下与机身险发生有关的费用也由保险公司赔付,不论飞机是全损还是部分损坏:

1.事故发生后的施救费用,一般不应超过保险金额的10%,但事先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则可不受此限制;

2.飞机从出事地点运往修理厂的运输费用;

3.损坏飞机修理后的试飞及进行检验的合理费用;

4.修好后的飞机运返出事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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