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报检员考试辅导:报检要求、时限与地点及签证与放行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6 11:16:16

报检员资格证书怎么考 报检员资格证书报考条件 《报检员资格证书》


报检要求
1. 报检人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报检单,按照同一合同、发票、提单填写同一份报检单。做到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项目填写齐全,译文准确,中英文内容一致,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
2. 报检人对所需检验检疫证书的内容如有特殊要求的,应预先在报检单上申明。
3. 申请报检时应按规定预缴检验检疫费。
4. 报检人应预先约定抽样检验检疫、鉴定的时间,并提供进行抽样和检验检疫鉴定等必要的工作条件。
5. 报检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撤销报检时,经书面申明原因后,可办理撤销手续。
报检时限
1. 对入境货物, 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2.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报检。
3.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4.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当在入境前15天报检。wWW.KAo8.Cc
5.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当在入境前7天报检。
6. 出境货物最迟应于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7.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在出境前报检或申报。
8.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9. 报检人对检验检疫证单有特殊要求的,应在报检单上注明并交附相关文件。
报检地点
1. 对入境货物应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2. 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3.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向到货口岸或货物到达地的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4. 出境货物按"产地检验检疫,口岸查验"的原则办理报检手续。
5. 出境的运输工具和人员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或申报。
重新报检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重新报检,并交还原签发的证书或证单,并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1. 超过检验检疫有效期限或愈期报运出境的。
2. 更改输入国或地区,并又有不同检验检疫要求的。
3. 改换包装或重新拼装的。
4. 已撤销报检的,或报检后在30日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被自动撤销报检的。
签证、放行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
(一)检验检疫的签证放行
1.出境货物签证放行: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出境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同时,国外又要求签发有关检验检疫证书的,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对外贸易关系人的申请,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
2.入境货物签证放行: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国际公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然后,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对外签发检验检疫证书,供有关方面对外索赔。需异地实施检验检疫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异地检验检疫手续。
(二)出入境鉴定业务的检验检疫签证
1.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凭对外贸易关系人的委托,按照合同、信用证的要求,对外签发各种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对检验检疫鉴定不合格的出境货物,对内签发不合格通知单。其它鉴定业务按有关规定办理。
2.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有关合同和报检人的申请,对货物的品质、卫生、重量等项目进行检验检疫鉴定,对外签发相应的检验检疫证书。凭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检疫结果进行结算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其它鉴定业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国内外委托的检验检疫签证经检验检疫签发委托检验检疫结果单。
(四)证单领取报检人领取证书时应提供领证凭条或时效工作单,并如实签署姓名和领证时间,对证书应妥善保管。各类证书应按其特定的范围使用,不得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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