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请于9月1日至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市司法局办理(地址:中山市司法局办公大楼321室,联系电话:0760-88363780)。
三、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14日、15日举行。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参加考试。
四、我市考点设在市技师学院(中山市东区兴文路72号)。由于最近城区内道路施工项目较多,希望考生尽量在开考前一天探查考场;并于每日赶赴考场时,充分考虑道路因素,预好时间提前出行,以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五、外地考生,为确保及时参加考试,可考虑在开考前一天,到考点附近住宿。同时,注意饮食安全、消防安全。
六、请考生遵守应试规则,诚信参考。手机及电子产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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