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7日 | 上午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下午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
9月8日 | 上午 | 8:00-12:00 | 专业考试(上) |
下午 | 14:00-18:00 | 专业考试(下) |
考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8日 | 上午 | 8:00-12:00 | 专业考试(上) |
下午 | 14:00-18:00 | 专业考试(下) |
考 试时 间 | 科 目 | ||
9月7日 | 上午 | 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
下午 | 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
9月8日 | 上午 | 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下午 | 14:00—17:00 | 专业案例考试(下) |
三、考试方式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今年不统一配发《基础考试手册》,考生禁止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规范、手册等各种资料。
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禁止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并严格按照试卷封面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进行作答。草稿纸由各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专业考试》以及其他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指定位置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考试成绩无效。
(四)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主要推荐的规范、标准、规程目录,考生可登陆http://www.pqrc.org.cn(考试动态)网站查询。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名确认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考试深圳设分考场,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9月2日9:00-9月6日17:00自行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1〕52号规定,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20元。
2.根据省物价局粤价〔2002〕419号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0元;考务费:基础考试每人每科60元;专业考试每人每科130元。
3.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286号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89元/科,专业考试95元/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4.各市考务费分成和收缴按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设执业资格考试费分成和收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综〔2011〕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1、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
2、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