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9月7日 | 8:30-11:30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0-17:00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9月8日 | 8:30-11:30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4:00-18:00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考试方式】
(一)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置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客观题)、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客观题)、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客观题)、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1。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注意如下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只准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内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资格审查】
从2013年开始,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考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查。 “省直属单位”报考人员按“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详见各市州公告。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要求见附件2。
各市州资格审查部门收到合格人员名单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将审查通过人员的报名资料报送省职改办。省职改办将对全省报考人员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进行督查,对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
(一)考场设置
2013年度我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长沙(省直考区)设置考点,具体考场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9月2日9:00 — 9月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段内,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收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016号)和《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费〔2012〕101号)文件的规定,我省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62元(含上缴人社部12元),主观题每人每科70元(含上缴人社部20元)。
(四)考试辅导教材
2013年我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由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行,地址: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邮编:410111,联系人:张健,电话:0731-89967043。
(五)跨省转考
跨省转考的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三部(联系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以往年度考试成绩,需按新报考人员重新报名。转出报考人员请到该部门办理有关转考手续。
(六)凡通过2013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录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办理注册事宜( http:www.capec.org.cn)
【附件】
1、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2、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附件1
2013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6.注册设备监理师 | 04.考全科 | 01.注册设备监理师 | 1.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2.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
02.免二科 | 01.注册设备监理师 | 3.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
4.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附件2
资格审查提交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进行考后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资格考试登记表》(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查盖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聘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情节严重者,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对其中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该项资格考试。同时,考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公民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