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3年全国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03 14:45:46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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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13年全国价格鉴证师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8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9月7日8:30—11:00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3:00—15:30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9:00—11:30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6月14日9:00—19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7日—20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1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66号)规定条件的人员(附件2),均可报名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各地在组织报名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报考条件。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分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注册登记。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1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登记,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的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非免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经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省直、中直单位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备原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年限证明1份、报名表(一式2份)及其它有关证件原件备审。
  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除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聘任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经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三)网上缴费。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陆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法学基础知识》、《价格政策法规》、《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价格鉴证案例分析》5个科目。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方式,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其中《价格鉴证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4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24.价格
鉴证师
05.考全科
01.价格鉴证师
1.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2.法学基础知识
3.价格政策法规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04.免一科
01.价格鉴证师
2.法学基础知识
3.价格政策法规
4.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六、考试收费
  本考试收费按照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人事厅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6〕80号)的规定执行,即65元/科。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征订问题请与中国价格协会联系,联系电话:010-68033566;
  (二)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尤其是经认定核实为雷同试卷的考生以及该考生所涉及考场的监考人员,都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三)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 2013年度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6月14日9:00
—19日17:00
考生网上注册登记
6月17日-20日
(正常上班时间)
各地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1日17:00
考生网上缴费
7月25日前
上报试卷预订单
9月2日9:00
—6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
9月7日
8:30—11:00 经济学和价格学基本理论
13:00—15:30 法学基础知识
16:30—19:00 价格政策法规
9月8日
9:00—11:30 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14:00—16:30 价格鉴证案例分析
9月13日前
接收考后模板,报送考场分配信息
10月18日前
报送客观题成绩,接收主观题成绩
11月8日前
公布考试成绩
  附件2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7年。
  2、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3、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6、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两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基本理论》科目。
  1、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或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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