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教材解读:屋面、楼面的建筑构造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4 04:27:53

一、屋面的建筑构造
1.屋面坡度
屋面坡度应根据防水材料、构造及当地气象等条件确定,其最小坡度应符合表1—7的规定。

2.屋面要求
(1)各类屋面(包括屋面突出部分及屋顶加层)面层均应采用非燃烧体材料,但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非燃烧体屋面的基层上可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
(2)屋面排水应优先采用外排水,高层建筑、多跨及集水面积较大的屋面应采用内排水。
(3)设保温层的屋面应通过热工验算,并采取防结露、防蒸汽渗透及施工时防保温层受潮等措施。
(4)采用架空隔热层的屋面,其空气间层应有足够的高度和无滞阻的通风进出口。
(5)采用钢丝网水泥或钢筋混凝土薄壁构件的屋面板应有抗风化、抗腐蚀的防护措施,刚性防水屋面应有抗裂措施。
(6)有强风地区的瓦屋面和卷材屋面应采取牢固措施。
(7)高度在10m以上的建筑物当无楼梯通达屋面时,应设上屋面的人孔或外墙爬梯。
(8)闷顶应设通风口,并应有通向闷顶的人孔。闷顶内应有防火分隔。
二、楼地面
(1)在整体类地面的设计时,应注意在结构产生负弯矩的地方和变形缝后浇带的地方,为防止楼面层的开裂,应做分缝处理。
(2)采用有胶粘剂的地板和花岗石材料时,应注意甲醛和放射性污染。
(3)内保温的建筑,靠近外墙处的楼板也会因此处的温度较低而出现结露的现象,做楼面装修前,应先在此处楼板上下做保温处理。
(4)为减少振动传声,应在楼面面层与楼板之间和与墙接合处加弹性阻尼材料隔绝振动噪声。
(5)有给水设备或有浸水可能的楼地面,其面层和结合层应采用不透水材料构造;当为楼面时,应加强整体防水措施。
(6)筑于基土上的地面,应根据需要采取防潮、防基土冻胀、防不均匀沉陷等措施。
(7)存放食品、食料或药物等房间,其存放物有可能与地面直接接触者,严禁采用有毒性的塑料、涂料或水玻璃等做面层材料。
(8)受较大荷载或有冲击力作用的地面,应根据使用性质及场所选用易于修复的块材、混凝土或粒料、灰土类等柔性材料。
(9)幼儿园建筑中,乳儿室、活动室、寝室及音体活动室宜为暖性、弹性地面。幼儿经常出入的通道应为防滑地面。卫生间应为易清洗、不渗水并防滑的地面。
(10)不发火(防爆的)面层采用的碎石应选用大理石、白云石或其他石料加工而成,并以金属或石料撞击时不产生火花为合格;砂应质地坚硬、表面粗糙,其粒径宜为0.15~5mm,含泥量不应大于3%,有机物含量不应大于0.5%;水泥应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42.5级;面层分格的嵌条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材料配制。配制时应随时检查,不得混入金属或其他易发生火花的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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