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中[2013]7号)转发给你们,望你们及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将考试项目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及时告知考生及家长,同时按有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及年度常规体检。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及考务工作人员确认同意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有效不得缓考,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附件:

1、《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体育考试规则及测验方法

3、“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4、“体育考试”临场缓考申请表 

宁德市教育局文件 

宁教中〔2013〕7号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基〔2007〕69号)以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班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宁政办【201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2013年继续进行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现将《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2月26日

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一、实施对象

宁德市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

二、组织领导

该项工作在宁德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试内容、项目

(一)考试内容为初中毕业时身体素质、运动能力测试。

(二)考试项目

依据教育部全日制义务教育《体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和锻炼项目,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设置如下:

1、必考类:50米跑

2、选择类:

男生: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引体向上、实心球;

女生: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实心球。

考生必须在半天内完成三个项目的考试。除必考类50米跑外,每位考生应在选择类中任意选考两项。

四、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评定及呈现方式

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关于200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评分标准的补充通
知》(宁教中〔2008〕14号)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考试必须当场亮分。

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2013年,报考一、二级达标高中正取生(含保送生、定向生)的考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需达B级以上(含B级)。报考一、二级达标高中择校生和其他达标高中、非达标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五年专)的考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需达C级以上(含C级)。

五、升学体育考试时间、地点

中招升学体育考试应于3月18日至5月15日之间进行。3月18日前县(市、区)组织考生报名并做好考试的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后报市教育局中教科备案。考试地点原则上应设在各初中学校。

六、有关免考缓考等规定

1、身体残疾或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免考,但应由学生本人提交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经学校审核公示后,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确认,成绩按B级认定。未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确认的,成绩按D级认定。

2、考生因临时伤、病(含女生例假),不能按时参加体育考试,经持有县(市、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女生例假由学校出具证明),经考场主考批准并报当地教育局备案,可准予缓考。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缓考者的考试由当地教育局统一安排时间、地点。

3、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补考一次。如确实不能补考,经主考批准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该项目可予以缓考处理。已考项目成绩有效,缓考项目以缓考成绩为准。

4、为方便考生,借读生在借读学校报名参加升学体育考试。借读学校必须做好借读生的考务工作,主管教育局要将借读生的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入册。

5、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其学习所在地如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可以在学习所在地参加升学体育考试,由学习所在地教育局(中招办)出具升学体育考试成绩证明回原籍登记入册;考生学习所在地如没有实行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应回原籍到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6、往届生应在考生户口所属县(市、区)中招办报名,由县(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考试。

7、凡无故缺考,均以D级认定。

七、收费办法:

按省教育厅规定标准执行。

八、考务工作

1、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后勤保障,并将修订后的实施方案尽快传达到所有初中学校及考生,确保体育考试工作稳妥进行。在体育考试期间,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注意交通安全,同时要加强考场医疗保护措施,消除一切安全隐患,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3、端正考风,严肃纪律。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考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不允许有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或降低考试标准。对考试中出现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腐败现象,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凡在升学体育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一律按违反招生考试纪律论处。各县(市、区)均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年度常规体检,科学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教育学生在报名时,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体育考试的管理,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应统一使用电子测试仪器,逐步实现考试手段科学化。要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体育测试器材设备的配备、采购工作,确保测试器材设备的质量。

6、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每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本县(市、区)考试工作的总结材料和分析报表报市教育局中教科(邮箱:ndszjk@126.com)。

2013年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数据分析表

项目

 

单位

与考人数

平均分

(小数点2位数)

优秀人数

及格人数

合计

 

 

 

 

**二中

 

 

 

 

**三中

 

 

 

 

……

 

 

 

 

本文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抄 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市教师进修学院       

宁德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6日印发

附件2:

初中毕业生体育升学考试规则及测验方法

 

  1. 一、     50米跑:

起跑姿势不限。(按全能项目规则执行)

二、立定跳远

原地两脚同时起跳,每人试跳两次。

三、一分钟跳绳

每跳跃一次摇绳一回环,计一次,如绳绊脚,该次不计数外,应继续进行。

四、一分钟仰卧起坐

仰卧两腿屈膝稍分开,大小腿成直角,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同伴压住受测者两踝关节处。起坐时,以双肘触及式超过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

五、掷实心球

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身体面对投掷方向,双手举球至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每人投两次。

六、引体向上

双手正握杠,两臂同时用了力引体上拉到上颌超过横杠为完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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