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环保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13-03-04 14:24:00

2012年湖南环保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二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 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分 60 均为100分
给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港口与航道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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