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辅导:法的演进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20 11:13:38

【法的演进】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法产生的根源,法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的更替,法的现代化的类型,法治国家的含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条件。

  理解: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法产生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的含义,法的传统的含义,法律文化的含义,法律意识的含义,法的现代化的含义,法治的含义,法治与人治的区别,法治与法制的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的继承的含义与根据,法的移植的含义,法系的含义,西方国家两大法系的含义与区别,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法的演进

  一、法的产生及发展

  法产生标志

  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权利义务观念的形成,出现了权利和义务的分离 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标志着公力救济代替了私力救济

  法产生规律

  从个别性调整到规范性调整、一般规范性调整到法的调整

  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的过程 法与宗教、道德规范浑然一体到相互分化、法相对独立发展过程

  法律继承

  不同历史类型的法之间的延续和继受

  法律移植

  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地区法或国际法的吸收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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