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货运代理考试《航空货代》第二章讲义知识:国际航运业务流程

牛课网 考试宝典 更新时间:2024-05-14 15:47:15

货运代理考试《航空货代》第二章讲义知识:国际航运业务流程

  第二章 国际航运业务流程

  为了满足货运消费者的需求 而进行的 从托运人发货到收件人收货的整个物流、信息流的实现和控制管理的过程。
  【出口货运代理业务】:市场销售(承揽货物)-委托运输(货运单皆可签 托运书单方签)-审核单证-预配舱(配舱方案)-预订舱-接单(已经审核确认的托运书及报关单证和接货凭证)-制单(航空货运单)-接货(同时接单)-标签-配舱-订舱-出口报关-出仓单(向出口仓库提货的依据)-提板箱(向航司申领板箱并办理手续)-装板箱-签单(海关放行章后去航空公司签)-交接发运(把与单据相符的货物交航司)-航班跟踪(航司原因未按时运出)-信息服务(多方为客户)-费用结算(涉及发货人 承运人 国外代理人三方的结算)
  航空货物出口程序,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从发货人手中接货直到将货物交给机场货运站这一过程所需通过的环节、所需办理的手续以及必备的单证。
  出口程序的起点是从发货人手中接货,终点是货交航空公司或代航空公司在机场进行地面操作业务的机场货运站。进口程序的起点是从航空公司或机场货运站接货,终点是货交收货人。这两套程序所构成的流程图正好表明了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货运业务范围。由此也可以看出,航空公司只负责从一个机场至另一个机场的空中运输。
  第一节 出口业务环节
  空运出口业务大致包括以下几个环节:销售一订舱一接单接货一制单一检验、报关一交接一发运一费用结算一信息传递。
  一、销售
  销售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争取更多的出口货源,而到各进出口公司和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推销的活动。
  销售时一般需向出口单位介绍本公司的代理业务范围、服务项目以及各项收费标准等。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出口单位(发货人)就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协议后,可以向发货人提供国际货物托运书作为委托书。委托书由发货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作为委托和接受委托的依据。对于长期出口或出口货量大的单位,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一般都与之签订长期的代理协议。
  二、订舱
  订舱,就是向航空公司申请运输并预订舱位的行为。
  货物订舱需要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和货物本身的特点进行。一般来说,紧急物资、鲜货易腐物品、危险物品、贵重物品等,应尽量预订直达航班的舱位昂贵);非紧急的货物,可以预订转运航班的舱位(运费相对低廉)。
  订舱时,应在订舱单上写明货物的名称、体积、重量、件数、包装种类、目的港及要求出运的时间等。航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航班和舱位。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订舱时,可按照发货人的要求选择最佳航线和最理想的承运人(即航空公司),同时为其争取最合理的运价。订妥舱位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应及时通知发货人备单、备货。
  三、接单接货
  接单,就是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订妥舱位后,从发货人手中接过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单证,其中主要是报关单证。
  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发货人应提供什么单证,将在下一节介绍。
  接货,是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与货主进行空运出口货物的交接,并将货物储存于海关监管仓库或场所。
  接货一般与接单同时进行。对于通过空运或铁路从内地运往出境地的出口货物,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按照发货人提供的运单号、航班号及接货地点、接货日期,代其提取货物。如果货物已在启运地办理了出口海关手续,发货人应同时提供启运地海关的关封。
  接货时应根据发票和装箱单清点货物,核对货物的数量、品名、合同号或唛头等是否与货运单据上所列一致,检查货物外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要求、有无残损等,然后与发货人办理交接手续。
  货物可先人货运代理公司的海关监管仓库,或者直接进入航空公司或为其提供地面服务的机场货运站的海关监管仓库。
  四、制单
  制单,就是缮制航空货运单,包括总运单和分运单。
  缮制航空货运单是空运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环节。运单填写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货物能否及时、准确地运达目的地。因此,必须详细、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
  填写航空货运单的主要依据是发货人提供的国际货物托运书。托运书上的各项内容都应体现在航空货运单上,如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全称、详细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电子信箱;出口货物的名称、件数、重量、体积、包装方式;承运人和代理人的名称;城市名称;始发港和目的港等等。
  除了托运书的内容之外,运单上还要注明航班号和日期、运单号、运价类别、运费等内容。
  航班和日期,填写已订妥的航班和日期。
  运单号,一般由11位数字组成,前3位和后8位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前3位数字为航空公司的代号,如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代号是999,日本航空公司的代号是131,法国航空公司的代号是057,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的代号是020,意大利航空公司的代号是055。后8位数字的前7位是顺序号,第8位数字为检查号(一般为前7位数字除以7后的余数。因此第8位数应为0~6中的任一位,而不可能是7~9中的任一位)。由这11位数字组成的运单号也就是每票货物的编码。
  货物的实际重量,以航空公司或机场货运站与货运代理公司进行交接过磅时所取得的重量为准。重量单位可以用公斤(K)或磅(L)来表不。
  运价类别,一般用“M”、“N”、“Q”、“C”、“R”、“S”等代号来表示。M代表起码运费;N代表45公斤以下普通货物的运价;Q代表45公斤以上普通货物运价;C代表特种商品运价;R代表折扣运价,即低于45公斤以下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运价;S代表加价运价,即高于45公斤以上普通货物运价的等级运价。
  运费和代理费,一般填写在运单左下侧的运费栏目内,预付运费填在"prepaid’’一栏内,到付运费填在“collect"一栏内。代理费,即应付代理的费用,填在"agent charge’’一栏内。运费和代理费的前面都冠以货币种类。
  如果是直接发给国外收货人的单票托运货物,缮制航空公司的运单即可;如果是以国外代理为总运单收货人的集中托运货物,必须在缮制航空公司总运单的同时,缮制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出具的以实际海外客户为收货人的分运单,以便国外代理对总运单下的各票货物进行分拨。
  航空货运单是空运出口业务中最重要的单据,有关它的详细内容和重要作用及各分运单的主要用途,将在出口单据中另作介绍。
  五、出口商品的相关检验
  根据出口商品的种类和性质,按照进、出口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商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等。上述检验前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货物报检单》(格式见附件四),并到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报检报验。
  六、报关
  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代理人在发运货物之前,向出境地海关办理出口手续的过程。
  因国家鼓励出口,出口报关要较进口报关简单,报关的环节也比较少。
  出口报关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将发货人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各项内容输入电脑,即电脑预录入。
  其次在电脑打印的报关单上加盖报关单位的报关专用章,并将报关单与发票、装箱单、航空运单及根据贸易性质或货物种类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一起由持有报关员证的报关员递交给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海关审单无误后,海关关员即在总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同时在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手册核销或出口退税)上加盖海关验讫章。
  七、交接
  交接是货运代理公司按预订舱位的航班时间,根据航空公司规定,向航空公司或机场货运站交单交货。
  交单就是将随机单据和应由承运人留存的单据给航空公司。随机单据包括第三联航空运单正本、分运单(如有)、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品质鉴定书、出口商品配额等等。
  交货就是与航空公司或机场货运站办理与单据相符的货物的交接手续。交货之前必须粘贴或拴挂货物标签,核对清点货物,缮制货物交接清单,机场货运站审单验货后,在交接清单上签收。
  航空公司或机场货运站接单接货后,将货物存入其出口仓库内,同时将单据交航空公司吨控部门,以平衡配载。
  八、出运
  货物按预订航班出运。
  九、费用结算
  费用结算主要涉及发货人、承运人和国外代理人三个方面的结算。
  与发货人结算费用,即向发货人收取航空运费(在运费预付的情况下),同时收取地面操作费以及各种服务费和手续费。
  与承运人结算费用,就是向承运人支付航空运费,同时向其收取代理佣金。
  与国外代理结算主要涉及到付运费和手续费。到付运费实际上是由发货方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为收货人所垫付的,因此收货方的航空货运代理在将货物移交收货人时,应收回到付运费并退还发货方的代理人。同时发货方的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应向目的地的货运代理公司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及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Www.KaO8.C
  由于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之间存在长期的互为代理协议,因此与国外代理结算不采取一票一结的办法,而采取抵消账单、一月一结的办法。按照惯例,每月初由发货方的代理公司缮制并出示账单,交收货方的代理公司确认。
  十、信息传递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发运货物后,及时将发运信息传递给发货人,向其提供航班号、运单号和出运日期等,并随时提供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准确信息。与此同时,将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手册、出口商品配额等单据,寄送发货人。
  对于集中托运货物,还应将发运信息预报收货人所在地的国外代理,以便其及时接货,及时查询,及时分拨处理。
  【进口货运代理业务】:代理预报(使代理公司做好接货前的所有准备工作)-交接单货(注意分批货物的等级)-理货与仓储(航司接货后短途驳运进监管仓库组织理货与仓储)-理单与到货通知(拆单 编号 编配,尽早尽快尽妥的通知货主到货通知,提请货主配齐有关单证尽快报关)-制单报关-收费发货送货与转运
  航空货物进口程序,是指空运货物从入境到提取或转运之整个流程所需通过的环节、所需办理的手续以及必备的单证。
  所谓“环节、手续和单证”,是指同一过程中的三个方面。航空货物入境后,要通过各个环节才能从海关监管仓库或场所提出,而每经过一道环节都要办理一定的手续,而办理手续不能单凭口头阐述,必须出具有关的单证,如商业单据、运输单据及所需的各种批文和证明等。
  第一节进口业务环节
  在入境地海关清关的进口货物,大致要经过以下几个环节:接单接货一货物驳运进仓一单据录人和分类一发到货通知或查询单一制报关单、预录入一检验、报关一送货或转运。(见图2一1)
  一、接单接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与货物有关的单据(运单、发票和装箱单等)也随机到达。运输工具及货物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公司(即机场货运站)从飞机卸货后,将货物存入其海关监管库(一级海关监管仓库)内,同时根据运单上的收货人及地址寄发取单提货通知。若运单上的收货人或通知方为海关及民航总局共同认可的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则把运输单据及与之相关的货物交给该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的海关监管仓库为二级海关监管仓库)。
  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与机场货运站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总运单核对实际货物。若存在有单无货或有货无单的现象,应及时告知机场货运站,并要求其在国际货物交接清单上注明,同时在舱单数据中做相应说明。若发现货物短少、破损或有其他异常情况,应向机场货运站索要商务事故记录,作为实际收货人交涉索赔事宦的根据。
  二、货物驳运进仓
  一级航空公司代理公司与机场货运站单货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即根据货量 安排运输工具,驳运至该一级货运代理公司自行使用的海关监管仓库内。
  三、单据录入和分类
  为便于用户查询和统计货量的需要,一级航空货运代理公司或海关授权的数据录入公司,负责将每票空运运单的货物信息及实际入库的相关信息,通过终端,输入到海关监管系统内。
  一般按集中托运货物和单票直单货物,按照不同发货代理、不同实际收货人、 收货人所在的特殊监管区域(如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进行单证分类。
  集中托运货物需要对总运单项下的货物进行分拨,对每一份分运单对应的货 物分别处理。单票直单货物则无需分拨。
  四、发到货通知单
  单据录入后,根据运单或合同上的发货人名称及地址寄发到货通知单。到货通知单一般发给实际收货人,告知其货物已到空港,催促其速办报关、提货手续。到货通知单需要填写的项目有:公司名称、运单号、到货日期、应到件数及重量、实到件数及重量、合同号、货物名称、是否为特种货物、货运代理公司业务联系人及其电话等。
  五、制报关单并预录入
  制单就是缮制《进口货物报关单》(格式见附件一)。制单的依据是运单、发票 及证明货物合法进口的有关批准文件。因此,制单一般在收到客户的回复及确认, 并获得必备的批文和证明之后方可进行。不需批文和证明的,可直接制单。
  报关单上需由申报单位填报的项目有:进口口岸、经营单位、收货单位、合同号、批准机关及文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号码、贸易性质(方式)、贸易国别(地区)、原产国别(地区)、进口日期、提单或运单号、运杂费、件数、毛重、海关统计商品编码、货名规格及货号、数量、成交价格、价格条件、货币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日期,等等。
  在手工完成制单后,将报关单的各项内容通过终端输入到海关报关系统内,并打制出报关单一式多联(具体份数按不同贸易性质而定)。完成电脑预录入后,在报关单右下角加盖申报单位的“报关专用章”。然后将报关单连同有关的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并随附批准货物进口的证明和批文,由经海关认可并持有海关签发的报关员证件的报关员,正式向海关申报。
  六、进行商品的相关检验
  根据进口商品的种类和性质,按照进口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商品检验、卫生检验、动植物检验等。上述检验前要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报检单》(格式见附件二),并到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报检报验。
  报检报验一般发生在报关前,即“先报检报验、后报关”。报检报验时,一般需由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认可,并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报验员证件的报验员,凭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正本或复印件),向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报警报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查无误后,或当即盖章放行,或加盖“待检章”。如是前者,则单证货物可转入报关程序,且在海关放行后,可直接从监管仓库提货;如是后者,则单证货物可先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放行后,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货物进行查验,无误后方能提货:
  七、进口报关
  进口报关,就是向海关申报办理货物进口手续的过程。
  报关是进口程序中最关键的环节,任何货物都必须在向海关申报并经海关放行后才能提出海关监管仓库或场所。把报关称为一个过程,是因为其本身还包含许多环节,大致可分为初审、审单、征税、验放四个阶段。
  (一)初审
  从总体上对报关单证作粗略的审查。它一般只审核报关单所填报的内容与原始单证是否相符,申报价格是否严重偏离市场平均水平(海关建有商品价格档案库),商品的归类编号是否准确,报关单的预录入是否有误等。也就是说,初审只对报关单证作形式上的审核,不作实质性的审查。
  如果报关单证在形式上符合海关要求,负责初审的关员就在报关单左下角的“初审”一栏内签章,以示初审通过。
  (二)审单
  审单是报关的中心环节,狭义的报关就是审单。海关的“报关”窗口也是履行审单的职责。审单是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对报关单证进行全面的、详细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报关单所填报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用途及金额与批准文件所批注的是否一致;确定关税的征收与减免事宜,等等。
  如果报关单证不符合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海关则不接受申报。可以通关时,审单的关员则在报关单左下角的“审单”一栏内签章。
  (三)征税
  不管货物是否应该征税,征税作为报关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必须经过的。征税关员的职责是根据报关单证所填报的货物名称、用途、规格、型号及构成材料等确定商品的归类编号和税率。如商品的归类编号或税率难以确定,海关可先查看实物或实物图片及有关资料后再行征税。若申报的价格过低或未注明价格,海关可以估价征税。征税部门除征收关税外,还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行邮税及免税货物的监管手续费等。
  货主在按照海关出具的税单如数缴纳税款后,征税的关员即在报关单左下角的“征税”一栏内签章,并通过电脑核销税单。
  (四)验放
  验放是报关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货物放行的前提是海关报关系统终端上显示;必须提供的单证已经齐全,税款和有关费用已经结清,报关未超过报关期限,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所列完全一致。放行的标志是在运单正本上加盖放行章。
  验放关员在放行货物的同时,将报关单据(报关单、运单、发票各一份)及核销完的批文和证明全部留存海关。如果报关超过了海关法规定的报关期限,必须在向海关缴纳滞报金之后才能放行。
  如果验放关员对货物有疑义,可以要求开箱,查验货物。此时查货与征税查货,其目的有所不同,征税关员查看实物主要是为了确定税率,验放关员查验实物是为了确定货物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以及货物的数量、规格、内容是否与报关单证所列完全一致,有无伪报、瞒报、走私等问题。
  除经海关总署特准免检的货物以外,所有货物都在海关查验范围之内。
  (五)报关期限与滞报金
  报关期限与滞报金的问题虽不属于报关环节,却是进口货物报关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收货人及其报关代理人都必须对它有充分的了解。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抵口岸后,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海关法规定的进口货物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4日内。超过这一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的计征时间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第15日到货物报关之日。滞报金每天的征收金额为货物到岸价格的0.5‰。
  八、送货或转运
  货物无论送到进境地当地还是转运到进境地以外的地区,收货人或其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都必须首先完成清关或转关手续,然后才能从海关监管仓库或场所提取货物。提取货物的凭证是海关及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盖有放行章的正本运单。未经海关放行的货物处于海关的监管之下,不能擅自提出监管仓库或场所。货主或其货运代理公司、报关行在提取货物时须结清各种费用,如国际段到付运费、报关费、仓储费、劳务费等。货物出库时,提货人应与仓库保管员仔细检查和核对货物外包装上的合同号、运单号、唛头及件数、重量等与运输单据所列是否完全一致。
  若出现单货不符或货物短少、残缺或外包装异形,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应将机场货运
  站出具的商务事故记录交给货主,以便后者办理必要的索赔事宜。
  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可以接受货主的委托送货上门或办理转运。航空货运代理 公司在将货物移交货主时,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并向其收取货物进口过程中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

考试宝典安装说明

宝典适用于手机、电脑、平板,您可安装客户端或在浏览器使用。

电脑版

手机版

网页版

考试宝典咨询
服务热线

TEL:029-88699698